1937年2月,北洋工學院院長李書田擬具《國立北洋大學籌備緣起及分期完成計劃》,計劃由八個階段將彼時的北洋工學院逐步建設成為具有基本文理學院與工、醫、法三個專門學術職業學院之綜合大學,從而恢復“北洋大學”之稱謂。北洋大學籌委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此計劃,并由主任委員王寵惠遞交國民政府。
1948年2月1日,我國近代水利事業的開拓者、水利學家張含英正式就任北洋大學校長,全校師生歡欣鼓舞,乘車到火車站歡迎張含英校長的到來。張含英來校不久,教育部撥來教育經費,北洋學府重現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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